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湖南大学2022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号),学校研究决定2022年继续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计划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30人,学校可根据生源质量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申请人可以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六个专业作为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台湾高中毕业生,参加2022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语文、数学A或B、英语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均标级(含)以上、且其中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前标级(含)以上;

2.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要求。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申请

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二)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高校招生简章,了解高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自主确定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高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三)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确定参加学校考核的备选考生。备选考生名单将通过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考核通知。

(二)远程面试

我校将对备选考生进行远程面试,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

(三)录取

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考生“学测”成绩进行核对确认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学测”成绩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各校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我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学生信息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由联招办统一办理所有录取学生的入学录取手续。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汇总通过学测成绩招录的当年所有新生数据,统一转至有关部门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五、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杂费,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学费标准详见附件1。

六、奖助学金制度

被录取的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湖南大学各类奖学金。

七、监督保障机制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其他说明

(一)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为一年。

(二)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生与同专业内地学生一起安排住宿,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五)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地址:湖南大学二办公楼301办公室

邮编: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3560

电子邮箱:admi@hnu.edu.cn

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edu.cn/

湖南大学主页:http://www.hnu.edu.cn/

十、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