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湖南大学2015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学校“高层次、高素质、多样化、创造性”人才培养目标,按照“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招生工作机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我校2015年继续开展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

一、招生对象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等奖并被遴选为国际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全国16所外国语中学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请于3月1-10日登录湖南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xmlbm.hnu.cn/zsb2015/)报名。

2.报名材料

考生须准备以下纸质报名材料:

(1)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湖南大学2015年保送生报名表》,须由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中学保送推荐证明材料;

(3)高中三年成绩册(中学认定盖章);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材料(中学认定盖章)。

以上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印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并于2015年3月10日前寄(送)达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307室,来件封面请注明“保送生”的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三、现场报到

1.报到时间: 2015年3月13日8:00—17:30

2.报到地点: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3.考生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据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现场报到并采集相关信息。

4.考试费:200元/人。考生请于3月11-12日在网上缴费(http://xmlbm.hnu.cn/zsb2015/)。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

2.考试地点:湖南大学

3.考试方式:面试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影像资料保存4年。

4.划线原则

考试成绩合格线为85分。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保送生录取候选考生名单。

5.公示

保送生录取候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学校分别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公示的考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和拟录专业等。

五、录取

对获得我校保送生录取候选资格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市、自治区)要求办理录取手续。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对录取的考生,学校结合学生申请的专业志愿,综合考虑学生考核成绩、学科特长、获奖情况、高中成绩等确定录取专业。

六、监督机制

高校保送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将明晰考试定位、规范选拔程序、提高选拔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和过程监督管理;杜绝在招考、录取过程中出现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舞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失职渎职行为。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组考;相关学院负责业务主考、其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申诉。

七、其他

1.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外语类保送生入校后不允许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2.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对所录取的学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 国家如出台新的保送生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4.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307室

邮 编:410082

电 话:0731-88823760

传 真:0731-88823070

网 址:http://admi.hnu.edu.cn

监督与申诉电话:0731-88821680

八、本简章经湖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