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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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18年普教本科专业招生说明

湖南大学2018年普教本科专业按8个专业类、34个专业招生,有关招生专业类、招生专业所覆盖的专业以及专业分流、转专业情况如下。

一、按以下所列出的专业类(专业)招生的学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按招生专业类(专业)培养,第4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或转专业),可在招生专业类(专业)所覆盖的专业中自主选择一个专业学习。招生专业类(专业)及其所覆盖的专业和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土木工程学院“土木类”,覆盖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两个专业。

(2)建筑学院招生专业覆盖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专业。

(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覆盖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两个专业。

(4)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机械类”,覆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工业工程、工程力学4个专业。

(5)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电子商务”专业,覆盖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金融工程)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5个专业(方向)。

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覆盖会计学、财务管理两个专业。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入学当期,从其中选择不超过60人进入财务管理(金融工程)专业学习。入学当期从会计学专业内招收不超过30人进入会计学(ACCA)学习。

(6)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专业覆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4个专业。

(7)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覆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3个专业;“信息安全”专业,覆盖信息安全、信息安全(保密管理)两个专业(方向);“软件工程”专业,覆盖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两个专业。

(8)化学化工学院除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外的招生专业覆盖化学、应用化学两个专业。

(9)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数学类”,覆盖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

(10)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覆盖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两个专业。

(11)金融与统计学院“金融学类”覆盖金融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3个专业。

金融与统计学院“统计学类”,覆盖统计学、经济统计学两个专业。

金融与统计学院学生入学当期,从其中选择不超过30人进入金融学(金融工程)专业学习。

(12)法学院“法学”专业覆盖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两个专业。

(13)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覆盖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财政学3个专业。

(14)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招生专业覆盖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两个专业;“新闻传播学类”,覆盖新闻学、广告学两个专业。

(15)生物学院招生专业覆盖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两个专业。

二、当选择相应专业学生人数未达到15人时,该部分学生须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三、对申请跨学院、跨覆盖专业的转专业申请,按国家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实施。

四、自主招生选拔的学生,不适用该文件,按自主招生相关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