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湖南大学2021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湖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的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0〕168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计划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15人,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增加招生计划最多不超过30人。招生专业目录以联招办公布为准,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

二、报名条件

(一)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

2.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且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香港高中毕业生,参加2021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

(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要求。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在20213月1日至20日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上传电子照片、相关身份证件,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学习证明材料等内容考生于3月31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将于4月30日前通过系统公布缴费及报名确认结果。考生应于5月31日前上传学生学习概览至报名系统。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于5月31日前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四、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我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五、录取要求

最低录取标准为“3、3、3、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以上。

六、奖助学金制度

被录取的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湖南大学各类奖学金。

七、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其他要求

 (一)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为一年。

 (二)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所有录取的学生在入学后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生与同专业内地学生一起安排住宿,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五)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地址:湖南大学二办公楼301办公室

  邮编: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3560

  电子邮箱:admi@hnu.edu.cn

  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edu.cn/

  湖南大学主页:http://www.hnu.edu.cn/

  十、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