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湖南大学2019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湖南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9]6号)精神,学校研究决定2019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2019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30人。申请人可以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四个专业作为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台湾高中毕业生,参加2019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语文、数学、英语、自然(或社会)四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均标级(含)以上、且其中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前标级(含)以上;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方式

1. 网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于2019年3月20日12:00前,按照我校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彩色扫描相关材料原件,且所有材料按顺序依次扫描合并为同一PDF文档),文件与邮件均以“2019年台湾学测生申请材料-姓名”命名,发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邮箱:admi@hnu.edu.cn

我校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自动回复邮件确认,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

2.上传材料包括:

(1)申请表(见附件2,请上传在规定处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2)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所在高中学生证;

(5)“学测”成绩单(含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且须加盖中学公章或经大学考试中心确认);

(6)个人陈述 (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7)获奖证书或有关经历的证明材料。

报名材料须清晰、完整、真实,否则申请无效。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通过审核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请考生于2019年4月10日登录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审核结果。

2.远程面试

我校初定于2019年5月对通过审核者进行远程面试,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

3.录取

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考生“学测”成绩进行核对确认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学测”成绩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录取学生信息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由联招办统一办理所有录取学生的入学录取手续,并将学生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进行电子注册。

五、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杂费,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学费标准详见附件1。

六、监督保障机制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其他说明

1.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为一年。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4.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1号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电子邮箱:admi@hnu.edu.cn

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edu.cn/

湖南大学主页:http://www.hnu.edu.cn/

九、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附件1: 湖南大学2019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

附件2: 湖南大学2019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