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湖南大学2020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湖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20〕1号),学校研究决定2020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计划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30人,学校可根据生源质量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申请人可以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四个专业作为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

二、报名条件

(一)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

2.台湾高中毕业生,参加2020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语文、数学、英语、自然(或社会)四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均标级(含)以上、且其中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前标级(含)以上;

3.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且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要求。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于2020年4月27日12:00前,按照我校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彩色扫描相关材料原件,且所有材料按顺序依次扫描合并为同一PDF文档),文件与邮件均以“2020年台湾学测生申请材料-姓名”命名,发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邮箱:admi@hnu.edu.cn

我校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自动回复邮件确认,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

(二)上传材料包括:

(1)申请表(见附件2,请上传在规定处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2)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台湾居民 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4)所在高中学生证;

(5)“学测”成绩单(含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且须加盖中学公章或经大学考试中心确认);

(6)个人陈述 (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7)《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附件3)

(8)获奖证书或有关经历的证明材料。

报名材料须清晰、完整、真实,否则申请无效。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确定参加学校考核的备选考生。备选考生名单将通过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

(二)远程面试

我校将对备选考生进行远程面试,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

(三)录取

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考生“学测”成绩进行核对确认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学测”成绩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录取学生信息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由联招办统一办理所有录取学生的入学录取手续,并将学生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进行电子注册。

五、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杂费,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学费标准详见附件1。

六、奖助学金制度

被录取的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湖南大学各类奖学金。

七、监督保障机制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其他说明

(一)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为一年。

(二)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生与同专业内地学生一起安排住宿,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五)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地址:湖南大学二办公楼301办公室

邮编: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3560

电子邮箱:admi@hnu.edu.cn

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edu.cn/

湖南大学主页:http://www.hnu.edu.cn/

十、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0年4月13日